工会工作职责
工会是校党委领导的教职工群众组织,是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,是会员和教职工权益的代表。其主要职责是:
1.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中心任务,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布置、检查、指导各分工会开展工作。
2.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发展,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3.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开展共产主义理想、集体主义、爱国主义、职业道德教育,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的活动。
4.组织举办教职工劳动技能竞赛,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、评选和表彰工作。
5.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,主持起草工作报告,并向大会报告工作。
6.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,大会闭会期间,负责教代会日常性工作。
7.做好教职工卫生保健工作,组织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。
8.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,做好送温暖工作,做好生活困难职工的走访问工作。
9.维护女教工的权益,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。
10.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工作,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。
11.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,管理好工会财产。
12.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。
13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