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训室指导教师职责
1.实训课指导教师应于课前5分钟到达实训室,清点实训课程所需要的物品,组织好学生进入实习场地,做好课前准备。
2.实训课指导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各种实习实训教学,不得安排其它与教学无关的内容;实训课进行期间,实训指导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实训室。
3.实训课指导教师应加强实训室内的学生管理,维护好整个教学秩序;课后,认真做好实训教学日志的记载。
4.实训课指导教师应按实训规程、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教学需要正确指导学生使用实习实训设备,上课期间如遇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应找管理员共同解决。
5.实训课指导教师有责任预防学生故意损坏设备,预防学生因实训不当损害身体或设备。
6.下课后,实训指导教师应当与管理员进行财产交接,对于上课期间出现的实训室设备损坏及设备丢失情况,实训课指导教师应与管理员一起查明原因,分清责任。
7.对在使用实训室上课期间不负责任、违反规定、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教师,按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。
郑州旅游职业学院
二零一六年一月